您好!我在老板公司工作8年,第一年有签合同,合同期满后一直未签,现在老板突然毫无理由的电话解雇我们,没有文本证据,老板也没有按劳动法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找劳动仲裁立案,立案结果出来会不会强制执行,老板态度强硬,不肯执行该怎么办?
2025-08-04 06:26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或文件,可能意味着合同已经自动解除。 关于赔偿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可以要求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赔偿金。 至于是否会被强制执行,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院的判决。一般来说,如果员工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且符合法定条件,那么有可能会得到支持,从而获得强制执行的权利。 对于老板的态度强硬,您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如录音、视频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工会组织或律师的帮助,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最后,建议您及时与老板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争议,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