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医院住院期间上卫生间地上有水滑倒摔了一跤导致胳膊严重骨折请问医院有责任吗
2024-07-22 23:01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受伤,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本案例中,您提到的患者摔倒导致胳膊严重骨折的情况,并非由医疗事故引起,而是由于地面湿滑造成的意外伤害。因此,对于这种意外伤害,医院可能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 然而,医院作为患者的监护人和照顾者,应当尽到合理限度内的注意义务,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如果医院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或者存在管理疏漏,那么医院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建议您与医院沟通具体的责任划分事宜,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的医疗鉴定机构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以便更准确地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