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餐饮公司食堂负责人,我被外调一个月后返回原食堂,老师家长强烈反应饭菜质量不佳。迫于压力我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我辞职的第二天公司通报开除我,理由是我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我可以申请赔偿金吗?
1天前首先,您在离开之前对食堂的质量不满意是您的权利,但如果您因个人原因决定辞职并提出离职,那么您应该尊重公司的决定,并遵守相关的劳动合同条款。 其次,关于公司解除您的合同和理由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规定或规章制度表明员工的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等行为会导致解雇,且该规定或者制度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实施,那么公司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或制度来解雇您。 再次,对于赔偿金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解雇前没有提供足够的通知或者补偿,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了解具体的解雇原因和赔偿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