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父亲闹别扭独自出来打工。在建筑工地老板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也没有让参加过岗前培训,更是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情况下,由工长把三名工人出借到另到一家工地开搅拌机的时候受伤,导致双开颅手术,眼睛受伤视力只有0.2,身体多处受伤!请问他们这么做违法嘛?我们该怎样才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程序?目前还没有出院,
2025-04-24 12:4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其次,在本案中,建筑工地老板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他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更没有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向相关部门举报。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举报建筑工地老板的违法行为。 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您认为您的儿子属于工伤范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寻求法律援助。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难题,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由于我的回答是基于一般情况的假设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您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希望您的儿子能够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