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时工作制,底薪1174元。在2008年与公司签了厢式货车承包合同按停薪留职办理。现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工资,经济补偿金吗?
2024-07-16 00: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您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