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桩案例想咨询您一下:我父亲今年61岁,在东莞一家工厂做保安已经十年。这十年来,公司一直未曾给他做过体检,而且社保也已经停止给他缴费。他在工作期间,每个月要上半个月的夜班。今年八月份的时候因病请假回家治疗,结果因重症肝病医治无效死亡。我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公司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不要赔偿?赔偿幅度在什么区间?
17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因此,你父亲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关于赔偿的问题,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来说,如果公司的行为导致了你的父亲死亡,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等。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死亡的原因、工龄长短、家庭经济状况等等。 如果你的父亲是由于工作原因而死亡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