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北京顺义、 目前我是在咖啡店上过班,以前10个月都没押金过,可是老板突然间这个月把工资里 扣除来一半工资4000元,然后我就说不能干了不上班了 这么说过、后来结果呢 老板把摄像套看了 我拿的钱,加入说客人吃的100元,我跟客人们要200元,说提前10个月都这么来营业的理由 让我押金钱也不给,又让我罚6万的钱必须拿出来,平时老板什么都不管,职员面试开始谈工资然后店里所有东西都让我进货,去管理来的、累了真的不少忙了,偶尔跟客人们多加点钱 我拿着了。可是管理客人 店里所做的都通过我才解决客人的问题了。可是这样罚钱6万是 能吗?
2024-08-30 03:5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潜在的风险。首先,关于押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应得的所有工资,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变相扣除。 其次,在与您的雇主发生劳动纠纷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好所有的书面记录和口头沟通; 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