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借了别人十万块钱没还(其实就是高利贷,但没超过银行利息),债主到公安局报了案,公安局发来了传唤证上面的传唤原因是集资诈骗。现在我父亲已经在外地被逮捕。请问到时候检察院会判定罪名成立吗?如果罪名成立会被判多少年?出狱后还需要还钱吗?
2024-09-08 10: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可能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这些罪名通常涉及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且数额较大。 关于罪名成立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证据情况和案件细节。一般来说,对于集资诈骗等行为,如果能够证明其非法占有的行为以及数额较大,可能会被判刑并要求赔偿损失。 至于是否需要继续偿还债务,这取决于您父亲的具体情况和判决结果。如果他已经被判刑,并且有偿还能力,那么在服刑期间应该积极还款;如果已经服刑完毕,但是仍然没有能力偿还,则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债务问题。 最后,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解答。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