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去厂里上班十天,又不想干了,辞职领导不批,劳动合同签过了没发,厂牌也没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5-10-05 18: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本案例中,您已经工作了10天,如果想要辞职,应该提前30天通知单位。由于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所以您的离职请求可能被拒绝。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举报。 就争议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变更。 如果有其他合法的救济途径,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具体操作指导。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