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工伤期间(2016.12-2018.02)因单位2017.10私自将我社保关系从母公司转到子公司(我去社保中心查是做的招退工手续),致使我住院开刀费用都不能在社保报销。并使我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只能以2016年的上海市平均工资6504元为计算标准,(2017年上海市平均工资9365元,差价2861元)合计损失费用约6.7万元。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问公司追讨回以上费用。请解答,谢谢,没有协商过
1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社保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维权。 与公司沟通。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直接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投诉或举报。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相关工会组织进行投诉或举报,他们可能会介入调查并提供帮助。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途径均未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通常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证明材料等。 协商解决。即使无法获得全额赔偿,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也是一种选择,但这需要双方有诚意并且能够就具体数额达成共识。 申请仲裁。如果经过多次调解和协商后,仍无法解决,您也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前,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避免因缺乏证据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