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圆工,对公司上班時間很不满意,两班制,分白夜班,一个星期倒一次班,一个星期七天,有六天上十二小時、剩下一天还要上十八小時,还有加上每天上班途中来回需要两小时,每天十二小時中午也没休息时间,节假日没休息,有身體条件差点的都累晕过几次,请假一天还要算事假。请问这样的劳动法时间合不合理
2024-08-31 08: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部分。 首先,对于您提到的“两班制”和“分白夜班”,这通常是指在相同的工作时间内安排两个不同的班次,例如白班和夜班。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每周需要倒一次班,这意味着您一周中有两天是相同的班次(白天或夜晚),而另外三天则需要轮换。这种安排可能会导致员工感到疲劳和不公平。 其次,您提到的“星期七天”和“每天十二小时”的工作时间安排也存在问题。尽管您的工作日为7天,但您每天需要工作12小时,实际上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限制。此外,您还提到需要在上下班路上花费2个小时的时间,这也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 再者,您提及的“每天十二小时中没有休息时间”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最后,关于“节假日没休息”和“有身体条件较差的人容易累晕”的说法,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那么企业应该采取措施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比如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和福利待遇等。 综上所述,您所描述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建议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并争取得到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