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隐瞒房屋土地使用证已掋压,导致房产证无法过户,现在卖方再想办法过户,但买方知道这情况担心日后房屋出卖又出现这情况并担心银行贷款方面房屋不能按揭,买方已交完首期款签订购房合同、交完契税等待房产证过户时不动产打电话来才知道,这样卖方属于毁约吗?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可以赔多少?
2025-04-11 19:12在您的情况下,卖方可能违反了其与买方的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遵守约定的条件和期限。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完毕,即意味着卖方未履行其义务。因此,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延迟过户带来的损失,如延期付款、利息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延误的时间长度、涉及的具体费用(如税费、中介费)以及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的赔偿范围。同时,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确保所有证据充分且合理,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