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有分家协议,未公证,未办理土地证分户。拆迁办不认可产权。后持分家协议上诉法院要求确认协议真实有效,应分的房屋42平米,有调解书为证。拆迁办同样不认可,理由:一.11月份公告拆迁,12月份的调解书 二.法院裁决只适用财产,不适用土地 要求律师帮忙 取得合法权益
2024-07-23 00:5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有效的分家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对房产进行分割,则应当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处理。 其次,即使没有经过公证或办理土地证分户手续,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确认房产的所有权。例如,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的有效性,并请求确认房产归属。 再次,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是以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最后,关于拆迁办和法院的意见,建议您与他们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理由和依据,并收集更多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法规,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