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汽车质量问题.。按照汽车市场的基本情况来看,汽车出厂期是应该加好防冻液的。我方2016年8月22日买的江淮汽车的轻卡货车,因为该厂出厂时未加防冻液,同时在销售时也没做足够的提醒注意,导致机器损坏,给本方带来巨大损失。现在要求厂家赔偿,厂家说不在三包范围内,不负责赔偿。现在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2024-07-10 08:0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汽车在出厂时未加防冻液,而厂家或销售方未尽到提醒义务,导致您在使用过程中因缺少防冻液而造成机器损坏,那么厂家或销售方可能存在过错。 首先,汽车作为耐用消费品,其生产和销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和性能。如果出厂时未加防冻液,可能违反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厂家或销售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消费者明示产品的性能、用途、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因为厂家或销售方的过错导致您的损失,您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您首先与厂家或销售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保留好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维修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备维权时使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