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虚报成本违法吗?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小企业员工,前段时间接了一个100多万的产品生产订单,和老板口头协议按利润分成,今天和会计核对成本,员工工资我是按订单法核算的,而会计却坚持把车间其它产品的工资和本订单实际发生的计件工资平均起来核算,这样就产生了工资成本比本订单实际发生的工资成增加了近10万元。请教法律专家该会计的工资成本核算方法合法吗?这样可不可以说是侵犯了本人的经济利益?请专家为我解答。
2025-04-16 08:39您的问题涉及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次,关于工资成本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工资成本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时、材料等费用来计算的。如果会计采用的是“订单法”来进行工资成本的核算,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这意味着,如果企业确实无法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则应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费。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