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15(2004-2018)赔偿。并且二年支付结清,单位欠缴各种保险按厂规结清,风险金,暂借款,按厂规结清,并且没有利息。股金也没有利息,这种做法合法吗?
20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单位确实存在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第十四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风险金、暂借款、股金等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