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在无锡恒物流公司工作,11月6日打辞职报告12月6日辞职,现物流公司欠我17年9月至17年12月6日的工资至今未发,我能不能提出法律赔尝
2025-05-30 08:1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您离职期间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