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我之前在一家美容美发上班,上了一年多,刚上班的时候没有说前三个月扣押学习金。我一直上到第5个月总经理说:“从这个月开始扣学习金每月300扣4个月就不扣了,以后每次安排出去学习就用这里面的金额,用完再扣。”扣了4个月一共1200在总经理那里放着,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安排我出去学习。。在我工作期间带了三个新学员加入,总经理说:“新学员加入满3个月后每个人我奖励500,就是1500,但是要新人满三个月才发给你。”现在三个新人已经满三个月了,其中一个已经四个月了。。他们也没有发给我这比新人奖励金。。。。2017年1月29的时候我向美容部美容经理申请2月1日回家过年,美容部美容经理不同意
26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非常感谢您向我们咨询您的情况。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您可能遭遇了一些不公平待遇。 关于您提到的“学习金”,如果您是在公司内部的培训或者技能提升方面花费的资金,则通常属于公司的福利之一。如果该费用是通过工资形式支付给员工,并且有相应的报销政策,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发放。同时,如果公司在培训结束后未及时发放这部分费用,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 另外,关于新人奖励的问题,由于这种奖励通常是基于新人在公司服务的时间和表现来决定的,因此公司应该明确告知并履行这些奖励的规定。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其承诺,那么也有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针对您的离职申请,如果美容部美容经理不同意您的休假请求,那么这种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原因。如果美容部美容经理的理由不充分或不合理,那么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例如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 最后,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