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委任到本系统的一个集体单位担任法人,94年1月到98年8月因受亚洲经济影响,公司倒闭,我的个人关系一直在原来单位,2001年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领到7850补贴和养老保险手册,现在到退休年龄,原单位要求赔94年到98年的货款13.8万,可那不是我个人的债务我该怎么办?
2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纠纷和债务纠纷。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受到用人单位的违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及劳动关系,并且保留好与该单位相关的合同、工资条等凭证。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履行合法的工作职责,那么可能不构成对个人债务的追索。 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