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营调整为由辞退。2018年2月12号。

2025-05-30 06:4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您提到的“以经营调整为由辞退”属于第一种情况,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因此而受到损害。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解决此问题,以便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5-05-30 06:46: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882今日律师解答 43104

相关推荐
在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进公司后半年,厂里开了夜班,是晚上19点30到次日凌晨4点的。我想问一下,公司的8小时是不是可以更改上班时间,进厂人事也没说有这个夜班,我可以拒绝上这样的班吗?合同上没写具体的工作时间,可以拒绝的话该怎么拒绝? 1回答
劳动合同写着一式两份 但是只有一份 我手里只有一份 我提出离职可以吗 1回答
律师您好 请问一下我上班期间摔跤CT做了 3.4椎体横突骨折够做工伤鉴定吗 谢谢 1回答
本人爸爸在重庆大足龙水足丰五金上班突发脑冲血,厂里不负责任,是在上班时候,难道厂里一点责任没有吗 1回答
我现在的工作岗位的城市就是我家所在地,公司未经过与我协商强行调离我的工作岗位到别的城市 我现在的工作岗位的城市就是我家所在地,公司未经过与我协商强行调离我的工作岗位到四川省内别的城市,工作合同写的四川。请问我可以拒绝吗? 1回答
实习生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有时还要加吧,没有节假日合法吗? 1回答
我在薄板厂上班3年,现在怀孕四个月了,我的工作12小时,经常会弯腰,起身,还要使力气,走动。怕出危险不想再继续上班了。我该怎么做。 1回答
请问签订劳务协议是否还是要交社保基金? 1回答
怀孕了,请病假,是必须要三甲医院的假条吗 1回答
我10年入职轧钢厂15年身体得了强直性脊柱炎在看病期间单位全体给放了3年假最近单位要生产要求上班,我的身体无法继续上班,单位领导让我自己辞职,我应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我得病有多长时间疗病期这病也无法治疗康复,单位现在还欠我2年多工资和保险说有钱就给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