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进公司后半年,厂里开了夜班,是晚上19点30到次日凌晨4点的。我想问一下,公司的8小时是不是可以更改上班时间,进厂人事也没说有这个夜班,我可以拒绝上这样的班吗?合同上没写具体的工作时间,可以拒绝的话该怎么拒绝?
23天前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如果企业违反了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果你已经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你有权要求企业在合同中明确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如果没有,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在试用期外,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