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审驳回起诉二审指令审理一审又一相同的理由驳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吗
2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同一案件,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或者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时,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在一审程序中已经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但在二审程序中再次以相同的理由驳回其起诉,并且没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发生变化,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案件的重复处理和资源浪费,应当尽可能避免。如果确实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建议在重新立案前先与原审法院沟通,了解是否存在新的证据或者其他情况,以便做出更为合理的选择。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来解决纠纷,比如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