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校签订一年合同,上交押金1000元,收据单备注是教师培训费,在学校为教学工作,任职将近两月,提交辞职信已满30天,但是该校迟迟不办理辞职手续,该校并未合同上的准确时间发放工资,已延迟好几天一月的另一部分工资还未发放,在校工作,经常罚老师钱,我想让该校尽快办理辞职并发放工资和押金
2025-12-18 21:58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事宜的问题。在您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学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您的离职申请,并且确保薪资按时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学校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为你发放工资或者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您可以直接联系学校的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向他们提出要求。 提交证据。收集证明学校未按期发放工资或退还押金的相关文件,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 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学校仍然拒绝处理,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