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寒假期间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找了一份送外卖的临时工,中介当时说以提供电瓶车为由让我办一个分期贷款购买一辆电动车说是给我送外卖用的,当时说好的是工作结束后电瓶车他们收回,他们会帮我还贷款,工作的时候才知道他们并没有提供电瓶车,电瓶车是外卖公司免费提供给的,后来我的工作结束后他们和我签了一个还贷款的协议,现在他们却不帮我还贷款了(电瓶车我还给外卖公司了),这是诈骗吗?
4天前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不准确的信息。首先,您提到的“分期贷款”并不常见于外卖行业,通常这种服务是由第三方或雇主提供的,而非中介公司。其次,关于中介公司提供电瓶车的说法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如果您的工作是在外卖行业中进行的,并且中介公司确实提供了电瓶车作为工作的条件之一,请注意以下几点。 电瓶车并非必须由中介公司提供,而是取决于外卖公司的政策。 工作结束后,如果您选择将电瓶车退还给外卖公司,则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如果中介公司在工作结束时没有履行承诺并拒绝还款,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或者直接与中介公司联系解决纠纷。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中介公司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而客户已实际使用该服务,那么客户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付款凭证等),并与中介公司沟通解决问题。同时,了解和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