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残疾,然后在一年的期间上过诉,然后就过了很久才拿到了强制执行书,然后说要一个星期慢慢排,这样是对的吗?
15天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在你父亲提起上诉并得到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他应该有权要求法院立即执行相关判决,并且如果认为法院没有及时执行的话,他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执行。 如果你的父亲已经得到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且被告知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执行,那么可能是因为执行程序存在一定的困难或者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决定是否能够立即执行或者何时可以开始执行。 然而,如果你的父亲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向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申诉,以期获得公正的处理。同时,他也应该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日后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