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以经工作十八年啦 没有劳动合同 公司因为工段变更 而没有提前和我打招呼 无端给我变换工作 我不接受 能否提出辞职和赔偿
2025-12-07 08: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合同,并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公司未经您的同意就进行了工作调动,并且您不愿意接受新的工作岗位,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裁决。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