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是一个租凭公司,因为租赁出去的一辆车司机违约合同,我进行了按合同收车,在收车后司机把车上的物品都清理后就直接走了,但是后尾箱里面还有一个鞋盒,打开确认无东西后我丢在了路边,后来因为司机不满公司罚款强制说盒子里面有贵重物品诬陷我拿了,如今来恐吓我叫我退车辆押金。当时我们公司这边有4个工作人员看到盒子里面没有其他物品,周围没有其他人,车停在路边也没有监控录像,这样我需要进行赔偿吗?
2024-07-11 11:06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司机违约在先,且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了收车,您的行为属于执行合同条款。如果司机声称鞋盒内有贵重物品,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由于您在处理过程中有其他工作人员在场,且确认鞋盒内无物品后将其丢弃,这可以作为您行为的见证。 如果没有监控录像或其他证据证明您拿走了司机声称的贵重物品,司机的指控缺乏依据。此外,司机的恐吓行为可能构成违法,您可以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关于车辆押金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押金退还的条件和情况,应当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司机违约,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决定是否退还押金。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因为司机的诬陷而进行赔偿。建议与公司法务部门沟通,确保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