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国内报的旅行社,6月初,到桂林的,可是突然有事去不了,离出发20天,可是旅行社说机票已经出了,如果要退团就要承担百分之75,还未签合同,请问旅行社做的是否合法
2025-08-21 20:1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支付预付卡余额或者以银行卡方式支付的服务费用。因此,旅行社在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旅游者的预付款或银行卡进行服务费的扣除是不合法的行为。 建议您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同时,您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