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在24号晚7点多下班骑电瓶车和同事下班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于杭州昨晚雨水较大,视线受阻,切该路段灯光照明不足,光线偏暗,同时后方驶来一辆速度较快电动车从我弟弟的电动车和防护栏(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防护栏)中穿过,他为了避让撞上防护栏,导致右大腿腿骨骨折,住院治疗,因为当时事发突然,无法判定是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接触,切另一辆电动车当时也未停车,直接驶走。现今日向公司需求帮助时,公司答复不能做工伤处理,判定我弟弟病假处理,请问该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申诉。谢谢
2024-10-13 05: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此情况下,如果您的弟弟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被鉴定为工伤,那么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正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申诉。 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等。 然后,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材料,如受伤经过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如果公司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没有及时作出决定,您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或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申诉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所有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申诉活动。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