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正在打暑假工,是在一个电子厂做暑假工,刚开始来到厂里,一位工作人员让我们填表,那张表是一张求职申请表,我填写的工作时间是7月3日至8月27日,但是我现在因为有事想提前辞职,主管却不让我走,当时填表时那位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前告知我们不能提前走,只说了句最少要做一个半月,不然就不收。但是有的人就可以提前辞职,因为他们是老板的亲戚。所以我现在想质询的是我可以辞职吗?我与厂里并没有签订合同
2025-10-11 15:42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填写求职申请表时被告知至少需要工作一个月,但目前计划提前辞职。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提前通知的规定。 如果您确实无法继续留在该电子厂工作,并且已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那么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公司,即最多提前3天书面通知即可。这表明您有权要求公司在您正式离开之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此外,如果您的工作安排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您有权获得全额工资和加班费。同时,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具体数额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您的工作年限和职位级别。 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