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4月26日入职某集团公司,任后勤主任一职,但7月3日被人事部经理要求离职,说6月30政府某部门来检查工作时投诉到老总处说我态度不好,对方负责人是我公司老总早年的学生,我说明事情经过后,人事部经理也说我委屈,只因我没有马上回答“是,我马上安排人处理,我马上做好交给您”等,而是回答“我们已经引起重视了,之后会更重视以及我会将您的要求马上向领导汇报”等,并针对其要求的书面方案问是否有规定的格式或要求。人事部经理说这是他们多年养成的不好的作风,我们必须去迎合。我入职两个月有余,公司到第三个月才给我劳动合同,合同都还没签就让我离职,请问我是否可以索取赔偿?我有人事经理的谈话录音及合同原件。
2021-06-2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