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两年前我问卖二手车的借了五万块钱,但是到时我把我的车子抵押给他了,他收我利息是两千一个月,我们有合同,但是没有写多少利息,也没有写车子抵押,利息我给了几个月就没有给了,今年他去法院把我告了,但是我因为家里拆迁,所以没有收到传票,直到前几天我银行卡被冻结我才知道这个事,现在我打电话说给他钱,在把车子拿回来,他一直在拖,说车子卖了,他一直要我去跟他见面谈,要我给他钱在还我车,我应该怎么办
2025-01-10 08:3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卖二手车的人之间的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如果双方存在书面合同或口头协议,并且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则该借款合同有效。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利息金额(两千每月)超过了法定最高利率标准(一年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因此该部分利息不合法。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要求其退还超出合法利息的部分。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另外,如果您因家庭拆迁而无法及时收到传票,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接收传票。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