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多年,离婚前有一套住房,房产证是前夫和他母亲的名字,现在房子给他们卖了,我可以分钱吗?我们还有一个孩子我一直抚养,他每个月给生活费,现在孩子读书费用太高,我们当初说好学费和医疗费对半,现在和他要,他说已经包含在生活费里面了,我可以让他出那一部分学费吗?
2024-07-22 04:0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主要是公平合理。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并且孩子的教育支出确实较高,您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双方同意将子女教育费用纳入生活费中,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教育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协商过程中,应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得到妥善考虑,并尽可能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第三方如调解机构或法院的帮助进行调解或判决。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影响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