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妈妈今年六十岁了在南昌某物业小区做清洁环卫。现在天气炎热酷暑,考虑到身体吃不消,就到辞职并递交了辞职报告。可是物业管理人拒绝批准还要求我妈做到2019年春节。一个半月的工资也没有了。 我们老百姓该如何维权呢?
1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沟通协商。首先尝试通过与物业公司进行直接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调解或仲裁。若情况较为复杂或者争议较大,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由专业的仲裁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未付的工资,并赔偿因延迟支付导致的损失。 收集证据。保留相关证据,如辞职信、请假单等,有助于证明您的诉求。 请记住,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方式,避免激化矛盾。祝您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