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的环保部门,现在公司环保部门没活了。要把我调到别的部门当学徒,工资从原来的4500降低到3500我不同意,这怎么解决,合同签的的是底薪1940五天八小时,但是公司实行的是六天八小时制,我今天已经离职
19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您的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工作时间和薪资的规定。如果您在入职时就明确知道公司的劳动条件和薪资标准,那么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 其次,如果公司决定将您调到其他部门当学徒,并且提供了新的薪资待遇,而您认为这些新待遇低于之前的待遇,您可以要求公司重新考虑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等。 最后,如果公司坚持不改变薪资待遇,您可以选择以违反劳动法为由辞职,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便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 总之,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清晰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立场,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