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三年,离婚书上有说明房子,和孩子,和所有的债务都归他一人成担,我什么都没有离开,可是这三年他一直都沒有还借我妹妹的二万块钱,而且我离婚后也借了一万块给他,我们虽然离婚,但是这两年来一直生活在一起,但是现在他找了年轻的女人两个人好上了,他冷落我,看不起我,所有我想放弃,因为他一直都没成任我是他的妻子,他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单身离异,而不知道还有我这个人,我己经没有在留下的理由,我什么都没有,只是要他借我家人的钱还淸,不要让我难做就可以了,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行。
2025-12-28 19:4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似乎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家庭纠纷。首先,关于债务问题,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必需品,且该笔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向对方要求偿还。如果借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是个人消费或赌博等行为,那么可能无法要求对方偿还。 至于您的其他经济状况,如房产、孩子抚养权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前夫沟通,表达您的困难和不满,并寻求解决方式,比如协商还款计划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