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2018年1月18号结婚的,我们是再婚家庭,今年9月15号我妻子婚前购买的十万银行原始股上市抛售得款400多万,现在我妻子要和我离婚,这笔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判决我能得到一半200万吗?谢谢
17天前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您的妻子结婚时,您妻子持有的股票在婚后出售所得的款项应当被视作共同财产。 然而,具体到分割这部分财产的问题上,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您们之间的感情状况。如果双方之间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并且能够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可能更容易达成协议。 财产的价值。如果该股票价值较高,则可能更倾向于平均分配;反之,则可能会偏向于有利于一方的分配方式。 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如果您和您的妻子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这个时间可以作为评估财产份额的一个参考因素。 最终,是否能获得另一半的股份以及如何分配还需要由法院做出裁决。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