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一月底被公司辞退,三月份时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为由将公司投诉至劳动监察。劳动监察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强制公司对我进行赔偿。但我辞职之前因为清除个人痕迹时删除了公司的部分图片,恰好因为工作原因U盘里有备份,于是我在公司的要求下前往公司将所有资料还给公司,其中并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但公司想以此为由去仲裁委仲裁,理由是我违反了保密协议,要赔偿xx违约金。请问公司能仲裁成功吗?
2024-09-06 03:26关于您在离职后将U盘中的备份资料归还给公司的行为,这通常被视为遵守与公司之间的保密协议的行为。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归还行为并未导致对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至于您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保密协议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员工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保密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建议您详细了解与公司之间的保密协议,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