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单位一开始跟我说实习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现在我马上就要到三个月的实习期了,还没签合同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并且单位还说试用期不算在三年合同之内,可劳动合同法不是这样说的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09-06 02: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您目前的情况,如果您的单位不同意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明确表示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则您可以要求与单位重新协商并签订一份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说法不正确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即使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您也有权要求按照法定标准获得双倍工资补偿。 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据使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