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司干了快十年了。公司只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干了,能得到什么补偿呢?08年的保险也没给我缴纳。
2024-09-06 01:36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当享有合法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补偿条款,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公司没有提供任何额外的福利或者奖励,则公司应该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未缴存的社会保险费用。你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这部分费用将由公司承担。 其他福利。如住房公积金、年假等,如果公司未能为你提供,则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你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协商,以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