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部队海军农场做饭己经13年了在工作其间我生病了得出血热(食堂到处是老鼠)住院一个多月 部队解雇我了,没给我交各种保险,我这种情况,部队应该给我补偿吗,怎么补偿?
2024-09-06 00:0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部队工作期间患病并被诊断为出血热。这表明您可能遭受了职业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您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与工作相关的疾病,您的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向您支付相关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部队确实存在未按照规定为您缴纳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情况,那么您有权要求部队承担责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应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或人力资源部门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同时,请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有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