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哺乳期在公司 我的合同是到三月底结束 现在我在的公司在大批量的裁人 合同到期的都是会赔钱辞退 但是我是哺乳期公司不能辞退我 合同会顺延到十月份我哺乳假结束 但是公司赔钱的政策四月底就结束了 到我十月份哺乳假结束肯定就是拿不到这笔失业救济金了 公司采用转岗制 如果我不愿意转岗就要自动辞职了 所以我想问一下 我现在的情况是不是没有办法拿到公司赔的那笔钱 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
2024-09-06 00:50您的情况确实可能遇到一些困难。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在您所在的案例中,如果公司的裁员计划导致您的合同到期后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那么该行为可能存在违法性。 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哺乳期妇女应当享受不少于六个月的哺乳假,这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并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80%的工资待遇。因此,即使您的哺乳假结束后,公司仍需要为您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于因单位原因造成劳动者失业的,失业保险基金应当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失业救济金。在这个情况下,虽然公司采取了转岗或解雇等措施,但这种做法可能导致您失去就业机会,从而影响到您的生活保障。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在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寻求解决方法。 如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处理。 总之,在面对公司的一些不合理做法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