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签三方协议未履行扣押档案是否合法? 我2011年本科毕业时,与一个地方性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随后我主动去他们公司进行了2天的参观实习,结果发现他们公司状况和招聘时描述的差异较大,所以毕业后我就再也没去那个国企上班,结果学校把我的档案寄到了那边的人才交流中心,现在那边人才交流中心确定我的档案在那里,但是需要这个国企开局证明才能将档案提走,可是这个国企认为我没履行三方协议需要缴纳违约金3000元才能提走档案,请问我该怎么办?扣押我的档案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2024-09-06 03:22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退还你的档案。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建议你尽快联系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