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裁员,没有任何理由开除我,前两天通知的,让我做到本月底,说是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不知道是否合法
2024-08-16 23:3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建议您保留与单位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