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用公司名义租了房子,签了租赁合同。该员工离职后。 中介上门收取中介费。 没有相关中介服务合同。 该給多少和需不需要給。
2024-12-05 10:24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及责任分配。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虽然员工使用公司的名义签署了租赁合同,但这种行为并不意味着员工自动成为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员工有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时,除非能够证明员工有代理权或授权,否则公司不应被视为与员工共同承担合同义务。 其次,关于中介费用,如果中介服务合同已经存在,并且是合法有效的,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没有相应的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支付标准,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由提供中介服务的一方自行负担中介费用。 最后,如果员工离职后,未能及时向公司通报租赁事宜,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房屋,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租金、补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您详细分析具体案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