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公司时公司说每个人自己带电脑,一个月给两百块补助,给两年,后来公司觉得给两百有点多就说一次性把补助给我报销了(电脑三千买的),后续就不给我补助了,可我离职时公司却说当时电脑是公司给报销的所以得把电脑交回来!我想和公司有法律程序,想问下怎么能证明电脑是我的(发票报销时已经给公司了)?
2025-10-12 17:36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保留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电脑购买发票或收据,证明该电脑确实是您自己的财产。 工作期间使用该电脑的工作记录或证明,例如电子邮件往来、工作日志等。 公司内部关于补贴发放的规定或协议书,以证明公司曾经承诺过补贴给您。 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同时,您可以要求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退还电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公司拒绝返还电脑或者不支付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