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回老家本来说请假10天,后面干脆说他不来了要离职,公司有理由不付工资吗?公司规章制度上有写,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不给予结算剩余工资。
2025-02-23 07: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员工在请假期间突然决定离职,而公司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拒绝支付剩余工资,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司是没有理由不支付剩余工资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公司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员工在离开前必须提供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如果公司对请假时间有限制,并且该限制被违反了,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判断和处理方式。 员工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义务,例如完成工作交接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并且未提前通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拒绝支付剩余工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员工因病或意外事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公司可能会选择不立即终止合同,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延长合同期限。 因此,建议您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担心公司在处理此情况时存在不当行为,请考虑聘请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