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输了一百五十多万元,我自己的房子也买了帮他还钱,还去银行借了钱,现在还有有一部份没有还完,如果我离婚的话,还用帮他吗,他没有经济来源,只有我一点工资而且还要还银行,在他,公公婆婆、他妹妹名下有一套私房子,但房子是不可以卖的,过两年要拆迁。但是我公公说要给我,要走什么程序,想找上海闵行的律师帮我处理
2024-06-24 01:00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选择离婚,是否需要继续帮你老公还债,主要取决于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些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通常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能需要共同承担。但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即只有你老公个人承担,那么离婚后你一般不需要帮他还债。 至于你公公婆婆名下的房产,如果他们愿意将房产转给你,这属于赠与行为。赠与房产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赠与合同、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这个过程可能涉及一定的税费,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细节。 在上海闵行区,你可以寻找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你处理离婚、债务以及房产赠与等法律事务。在选择律师时,建议考虑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以及客户评价,确保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同时,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和信息,以便律师能够更准确地评估情况并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