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号,早上8点钟骑电动车后面坐着我老婆子,在路上车子倒地,我的脚受伤了当时肿得很历害,一天天过去了,脚始终没好,自从脚受伤,老婆子,一直让我多走动,多活动脚好得快,2015年在工地上老婆子的脚受过伤,就因为这,他一直拿她受伤脚和我的脚做比较,当时拍的片子我都没看,医生怎么说的我也不知道,一切由他安排,只听他说没事,小问题,打消了我的警惕,只到2018年1月28号,我去随州一医院检查,才发现,脚有两处骨折,脚背骨头变形,已经恢复不了以前的样子,我的片子是我亲眼看到老婆子扔的,当时我问他为什么扔,他说又没有多大问题,要着不起作用,中途我也怀疑过,最终被他说的话所信服,
2025-06-14 09:1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医疗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医学评估,并告知患者治疗方案的风险和效果。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可能会导致患者权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将您妻子受伤的情况以及您的脚受伤后的处理过程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行动应基于实际情况和个人利益而定。同时,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