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府收到镇政府转去交办函不做处理也不给出复查意见该怎么办?
2025-10-08 04: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镇政府转来的交办函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并且您希望得到行政复议的支持和帮助,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在提交申请之前,请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了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其可能的影响,以便更好地准备和支持您的行政复议申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定为准。